人才招聘

人才招聘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招聘 -> 正文

红河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15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验原件,交复印件):

1、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纸质证明材料;

3、签订《红河学院2020年应聘人员新型冠状肺炎防控义务责任告知书》(须签字按手印),资格复审当天提交承诺书原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面试前14天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

明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B103(审核报考辅导员岗位的材料)

明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B104(审核报考三中心、教师教育学院岗位的材料)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红河学院(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会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3日

面试地点:红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进入红河学院须知

1、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学校;

2、在学校门口配合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

3、主动出示核算检测结果;

4、不在学校过多逗留;

5、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听从指挥安排。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