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验原件,交复印件):
1、往届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
2、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
二、请考生提前填写、准备以下疫情防控材料
1、填报提交《红河学院应聘人员风险状况排查表》(附件4)、签订《红河学院2021年应聘人员新型冠状肺炎防控义务责任告知书》(须签字按手印)(附件5),纸质版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或“通信行程卡”提示近14天内到过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通信行程卡”提示近14天内到过高风险地区(公安部门核查后确实到过高风险地区),持面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云南省学校师生员工新冠肺炎健康风险判定标准》附件6,进行判定高、中、低风险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如果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请联系人事处史老师0873—3694779)
资格复审地点:明德楼301会议室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红河学院(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会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
四、进入红河学院须知
1、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学校;
2、在学校门口配合出示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
3、主动出示核酸检测结果;
4、不在学校过多逗留;
5、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听从指挥安排。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