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通知
请进入面试者于7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0:00到明德楼320办公室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往届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
2、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
三、面试通知
7月3日(星期六)下午进行面试,请面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3日(星期六)下午14:00准时到文鼎楼512候考,面试结束后请到文鼎楼412休息,等待面试结果。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