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经学校研究,同意以下三位同志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专业 |
1 |
王晓彤 |
硕士研究生 |
西南林业大学 |
城乡规划学 |
2 |
白诗琦 |
硕士研究生 |
荷兰乌特勒支大学 |
人工智能 |
3 |
刘梦涵 |
硕士研究生 |
云南艺术学院 |
舞蹈 |
以上拟聘人员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18:00止,对上述拟聘用人员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0873-3694904(红河学院监察审计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