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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8-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利用省内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资源优势,助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提升,根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教师支持普通高等教育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教发202439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红河学院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1978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在蒙自西南联大旧址旁,成立了蒙自师范专科学校。20034月,经教育部批准,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省电大红河州分校合并组建了红河学院。2003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190亩,建筑面积36.82;固定资产总值为6.8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45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6万册,电子图书138万册。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1所附属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3647人。学校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是红河州唯一的本科高等院校。北回归线穿境而过,年平均气温18.6℃,全年无霜期337天,四季水果飘香、花开不断,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41.2%,森林覆盖率48.5%,空气优良率达97.6%,有中国天然氧吧之称,是度假养老的天然圣地。

二、招募计划

2026-2027学年计划招募银龄教师20名,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专任教师,承担专业课授课任务。具体招募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红河学院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需求表》(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省内外2类高校,省外高校主要为部属高校和其他高水平高校,省内主要为在昆硕士授予权以上高校。(不含本校退休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已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完退休手续,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19619月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能胜任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工作;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以正高级职称为主,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得受聘于其他单位。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博士生导师经历;

2.退休前五年曾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

3.退休前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4.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四、工作职责

银龄教师应根据学校需求和自身专业特长,协助学校加强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一)教学工作

1.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按学校教学周历每学期独立讲授不少于2学分的专业课程,每学期不少于32学时;不采取集中授课形式,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0次专业课程课堂听课任务,听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并按时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中完成评课记录。

3.参与所在二级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二)科研工作

1.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学年指导2名青年教师各申报1项校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2.举办学术讲座,每学期针对师生举办2场学术讲座,参与或指导所在二级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共同开展学术研究,营造学术氛围;

3.协助所在二级学院引进和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聘期

聘期为一学年,即 202691日至2027831日。聘期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均符合要求,可申请续聘。

六、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工作补助: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学年,正高级职称教师税前10万元/学年,每学年按10个教学月发放;每月按工作补助标准的80%发放,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20%。以上金额均指税前,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银龄教师承担。

2.银龄教师工作量超过职责任务中所列工作量,按学校相关规定从二级学院教学奖励性绩效中另行发放酬劳。

3.以红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按学校相关政策与校内教师享受同等的奖励待遇,从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研业绩绩效中支出。

(二)住房保障学校为银龄教师免费提供里仁校区AB教师公寓,房内生活设施基本齐备,聘期内免费入住。

(三)就餐保障银龄教师与校内教职工在教职工餐厅就餐享受同等待遇。

(四)交通保障每学期报销1次银龄教师从派出学校所在地(或常住地)往返蒙自的交通费;每学年为银龄教师配偶或子女探望报销从其常住地到蒙自1次往返交通费;银龄教师因工作需要出差的,由所在二级学院按《红河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红院行发〔20264号)有关规定报销费用。

(五)医疗保障聘期内,学校为银龄教师购买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七、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将以下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拟聘学院+姓名+职称+退休单位

报名材料清单:

1.《红河学院银龄教师报名信息表》Word版及加盖原单位离退休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PDF扫描件;

2.原单位出具的师德师风考察材料;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扫描件;

4.近半年内公立医院体检报告扫描件;

5.人才称号、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

(二)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条件。

(三)面试考察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面试、试讲,全面考察教师的教学科研业绩、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和岗位匹配度。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考察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五)签订协议由支援高校(甲方)、红河学院(乙方)、银龄教师(丙方)签订《云南省本科高校银龄教师三方服务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聘用期限、工作任务、待遇保障等内容。

(六)上岗任教银龄教师应按2026-2027学年开学时间或协议约定时间到岗。如需延迟,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八、管理与考核

(一)银龄教师纳入学校在职教师统一管理,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协议期内需全职在岗。

(二)每年6月下旬由人事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对银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教学工作、课题指导、青年教师培养、教研活动参与、教学督导等方面。

(三)对于表现突出的银龄教师,学校将深入挖掘其先进典型和育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九、退出机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协议:

1.因家庭发生变故,需长时间离岗的;

2.因个人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

3.因发生师德师风问题、违纪违法等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的;

4.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聘用资格,或利用银龄教师身份未经批准从事商业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的;

5.被证实在同一时间受聘于不同单位的;

6.因个人不当行为或言论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814 止。

招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红河学院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需求表

学校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7387319973

联系邮箱:284297147@qq.com


附件:

1.红河学院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需求表

2.红河学院银龄教师报名信息表


【一审:袁建枰】

【二审:许晓峰】

【三审:李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