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红院人发〔2021〕60号)要求,经对申报人员的范围对象、程序手续、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对业绩成果进行计分及复核计分,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进行学术评议及推荐排序,现将工程系列人员基本信息、业绩成果计分和学术委员会推荐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6日—12月10日18:00前(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红河学院纪检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附件: 1.工程系列人员名单及计分情况
2.2021年工程系列人员学术委员会推荐排序结果
3.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公示清单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