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学院十佳教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红院党发〔2018〕39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程序,拟确定2023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共44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陈雯 电话:0873-3694779
优秀教师3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斌斌、毛羁龙、文伟、卢丙越、吕志明、刘志祥、刘燕平、孙建洪、苏艳萍、李金发、李春艳、李德俭、杨石有、杨慧章、吴大苹、何欢、何春霞、沈莹、张健、陈军、陈雪冰、陈娅(红河学院附属学校)、郑文君、孟金明、赵旭峰、段志梅、秦丽芬、 钱光田、徐霞、莫顺利(红河学院附属学校)、黄先民、翟凤瑞
先进教育工作者1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艳、李密杰、吴娜、吴键(驻村队员)、佟光星、张洪婷(驻村队员)、张继峰、孟凡来、赵黎(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谌孙康、舒泳、曾平
红河学院人事处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