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红院人发〔2023〕19号)要求,经对申报人员的范围对象、程序手续、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对业绩成果进行计分及复核计分,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进行学术评议及推荐排序,现将申报职称的辅助系列人员基本信息、业绩成果计分和学术委员会推荐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4日—7月20日18:00前(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红河学院纪检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附件: 1.辅助系列申报人员名单及计分情况
2.辅助系列申报人员学术委员会推荐排序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