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25-10-10
经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对申报人业绩成果进行认定,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18:00止,共计5个工作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访或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红河学院纪检监察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附件:2025年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认定结果汇总表
红河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