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经红河学院高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由红河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评审结果复核后,现将通过助教职称评审的2人公示如下:
所在单位 | 姓名 | 备注 |
人文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 刘程程 | 转系列 |
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研究院) | 卢敏 | 转系列 |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五个工作日)18: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红河学院纪检监察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红河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