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经红河学院副教授评审委员会评审,由红河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评审结果复核,现将通过副高级职称评审的21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通过副教授人员(共20人)
所在单位 | 姓名 | 备注 |
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 | 罗庭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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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 耿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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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 | 何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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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 付鸿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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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 郭致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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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 魏波 | 转系列 |
工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李颖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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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农学学院 | 李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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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 周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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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 张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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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研究院) | 李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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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 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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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研究院) | 刘振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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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 张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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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建水紫陶产业学院) | 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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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建水紫陶产业学院) | 高媛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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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区域国别研究院) | 杨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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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区域国别研究院) | 杨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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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赵汝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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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建水紫陶产业学院) | 袁丁月 | 辅导员专项 |
二、评审通过高级实验师人员(共1人)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五个工作日)18: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 0873-3694846(红河学院纪检监察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红河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